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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1. 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與專用車牌僅能擇一申請。
  2. 依據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第12、13條規定;停車位識別證應由身心障礙者本人親自持用或親屬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持用,親屬如未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不得使用專用停車位識別證,違者經查證屬實者逕行註銷,且3年內不得申請核發。
  3. 偽造或冒用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經查證屬實者,自查獲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請核發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其涉有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4. 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並於擋風玻璃前擺放有效期限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如遇獲新竹市政府停車繳費通知單者,請於開單停車日當日於新竹市政府交通處停車管理科或路邊任一收費員辦理銷單,逾期請依規定繳費。
  5. 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申請原因消滅時,應繳還原發證機關註銷,未繳還者由原發證機關逕行註銷。
  6. 相關規定仍依主管機關法令為主。

服務對象

愛心卡或愛心陪伴卡每人限申請一張,申請人應設籍本市,且符合下列條件得申請之卡別如下:

  1. 本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申請愛心卡。(65歲以上之身心障礙證明者,敬老卡及愛心卡擇一申請)
  2.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有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之註記,得視其需要申請愛心陪伴卡供隨行之陪伴者使用。未於申辦時提出而事後補辦愛心陪伴卡者,須檢附愛心卡及身心障礙證明,方能申請愛心陪伴卡。

服務窗口

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

應備文件

  1. 國民身分證。
  2. 身心障礙證明。
  3. 最近一年內照片。

服務目的與內容

  1. 補助本市身心障礙者搭乘新竹、苗栗、中壢、金牌、國光(僅限182北大橋-高鐵新竹)及科技之星客運(僅限市區公車81路、83路)。
  2. 卡片於每月第1次使用乘車時,電腦系統自動存入新竹市政府補助的600點(1點即1元),當月底600點如無使用完畢,不能累積到次月,次月第1次使用乘車時,電腦系統再自動存入次月的600點,超過部份一律自行加值後半價優待。
  3. 票卡採記名方式,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冒用或轉借他人使用。使用時,需攜帶身心障礙證明,以供隨時查核。違反者;若屬第1次查獲,自查獲日起停止使用1年;恢復使用後,再次查獲者,收回電子票卡,並不得再申請使用。
  4. 電子票卡持卡人戶籍遷出本市時,請依規定至區公所繳回電子票卡,另電子票卡遺失、毀損或故障需辦理新卡時,應由持卡人自行負擔製卡費。

交付方式

  1. 親領(需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領取)
  2. 郵寄(需支付掛號費用)

領件方式

  1. 郵寄送達
  2. 現場領取
  3. 線上領取

備註

電子票卡領取及使用方式:

  1. 敬老卡及愛心卡採記名方式,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冒用或轉借他人使用,使用時須攜帶國民身分證或身心障礙證明等身分證明文件以供隨時查核,違反者若屬第一次查獲,自查獲日起停止補助一年,恢復使用後,再次查獲者, 收回電子票卡並不得再申請使用。
  2. 電子票卡遺失時,持卡人應即向電子票卡製卡廠商辦理掛 失手續,一經掛失即失效,其使用必需重新申請。未經掛失者不得申請補發。
  3. 申請補發電子票卡,應攜帶製卡費及應備證件至本市區公所辦理。
  4. 愛心陪伴卡經自行儲值後,於乘車時應緊接愛心卡之後使用,始享有乘車價格半價優惠,單獨使用者以全票計價。

線上申辦

使用MYDATA快速取得資料,申請者的汽車駕照及行車執照須為同一人

應備文件提供方式:

  • 可使用驗證方式為:
  • 1.自然人憑證
  • 2.TW FidO

應備文件項目:

  • 1
    填寫「國民身分證正面」
    可從MyData取得
  • 2
    填寫「國民身分證背面」
    可從MyData取得
  • 3
    填寫「身心障礙證明正面」
  • 4
    填寫「身心障礙證明背面」
  • 5
    填寫「申請人半年內正面脫帽彩色照片」

本項服務線上申辦僅提供「網路預約」方式,連結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路預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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