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土地使用分區申請
案件編號:M11203300004
取消申請 申請步驟
上傳「納稅義務人國民身分證反面」上傳
檔案上傳檔案上限10MB

*為必填

申請身分別:一般民眾
如僅部份變更,請於此備註面積或樓層

地號清單:我要申請以下分區證明
1.
-

2.
-

註:

  1. 申請地號上限為50筆。
  2. 若要申請地號為123,請在地號(母號)欄位輸入123,地號(子號)欄位輸入0。
  3. 若要申請地號為123-1,請在地號(母號)欄位輸入123,地號(子號)欄位輸入1。